壓力容器設計資質(壓力容器設計資質取證條件)
本文目錄,1、,壓力容器制造資質是怎樣分類的,2、,壓力容器資質等級如何劃分,3、,二類壓力容器生產資質申請流程,4、,安裝壓力容器、管道的資質有什么要求,5、,壓力容器制造資質辦理費用,6、,壓力容器技術負責人需要資質么,壓力容器制造許可級別劃分: A :超高壓容器、高壓容器(A1);第三類低、中壓容器(A2);球形儲罐現場組焊或球殼板制造(A3);非金屬壓力容器(A4);醫用氧艙(A5) B :無縫氣瓶(B1);焊接氣瓶(B2);特種氣瓶(B3) C :鐵路罐車(C1);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C2);罐式集裝箱(C3) D :第一類
壓力容器制造資質是怎樣分類的
壓力容器制造許可級別劃分: A :超高壓容器、高壓容器(A1);第三類低、中壓容器(A2);球形儲罐現場組焊或球殼板制造(A3);非金屬壓力容器(A4);醫用氧艙(A5) B :無縫氣瓶(B1);焊接氣瓶(B2);特種氣瓶(B3) C :鐵路罐車(C1);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C2);罐式集裝箱(C3) D :第一類壓力容器(D1);第二類低、中壓容器(D2)。
壓力容器資質等級如何劃分
設計壓力容器時,依據化學介質的最高容許濃度,中國將化學介質分為極度危害(Ⅰ級)、高度危害(Ⅱ級)、中度危害(Ⅲ級)、輕度危害(Ⅳ級)等四個級別。所謂最高容許濃度是指從醫學水平上,認為對人體不會發生危害作用的最高濃度,以每立方米的空氣中含毒物的毫克數來表示,單位是mg/m3。一般劃分標準為:極度危害(Ⅰ級) 最高容許質量濃度<0.1mg/m3;高度危害(Ⅱ級) 最高容許質量濃度0.1~<1.0mg/m3;中度危害(Ⅲ級) 最高容許質量濃度1.0~<10mg/m3;輕度危害(Ⅳ級) 最高容許質量濃度≥10mg/m3。壓力容器主要為圓柱形,也有球形或其他形狀。根據結構形式,可分為多層式壓力容器,繞板式壓力容器、型槽繞帶式壓力容器、熱套式壓力容器、鍛焊式壓力容器和厚板卷焊式壓力容器等。大多數壓力容器由鋼制成,也有的用鋁、鈦等有色金屬和玻璃鋼、預應力混凝土等非金屬材料制成。壓力容器在使用中如發生爆炸,會造成災難性事故。為了使壓力容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達到設計先進、結構合理、易于制造、使用可靠和造價經濟等目的,各國都根據本國具體情況制定了有關壓力容器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對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檢驗和使用等提出具體和必須遵守的規定。
二類壓力容器生產資質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資格1.1、鍋爐安裝改造a) 持有工商營業執照。b) 申請單位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1.2、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a) 具有法定資格,持有工商營業執照。b) 申請單位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1.3、客運索道維修和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安裝改造維修a)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營業執照。b) 申請單位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二、許可條件1、鍋爐安裝改造a)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應符合《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第二章的規定。b) 鍋爐安裝改造質量保證體系應符合《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的規定。c)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延續還應符合《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七款規定。d) 取得鍋爐制造許可的鍋爐制造企業可以改造本企業制造的鍋爐和安裝本企業制造的整(組)裝出廠的鍋爐,無需另取許可證。
安裝壓力容器、管道的資質有什么要求
你好,根據TSGR3001-2006《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要求: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國質檢特函〔2007〕402號《關于進一步完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的第七條第5款規定:已取得GB級或GC2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配備相應數量起重工后,可以安裝與其相聯接的D級壓力容器,不再領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證。沒有以上條件,你只有想其它辦法了。還有一點目前國家對壓力容器安裝要求:只告知,對壓力容器安裝暫不實施安裝監檢。質檢特函[2004]28號關于壓力容器安裝許可工作的有關意見5.對于壓力容器安裝監督檢驗,待總局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公布后再予實施。
壓力容器制造資質辦理費用
回答:如果是使用壓力容器,就要向當地的承壓院申請告知,如果你使用證件齊生的話,辦理使用證的費用約2000元。如果是制造壓力容器,制造出監檢證書是收取年費的,是按單位的數量來簽定合同
壓力容器技術負責人需要資質么
需要資質。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單位是必須要有資質的。我所接觸的項目,設計院都是總包,里面的壓力容器設計院都是外購成熟的產品,如果設計院自己設計壓力容器,那么肯定是要資質的。壓力容器(yā lì róng qì),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應該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老容規的所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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