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砌體結構加固設計規范是什么(砌體加固筋)
、c和n有關的材料強度標準值計算系數,由表3.2.3查得; ?——正態概率分布的下分位數;根據材料強度標準值所要求的95%保 證率,應取?
請問砌體結構加固設計規范是什么
2 3 基本規定 3.1 一般規定 3.1.1 砌體結構經可靠性鑒定確認需要加固時,應根據鑒定結論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本規范的規定和業主的要求進行加固設計。加固設計的范圍,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獨立區段確定,也可按指定的結構、構件或連接確定,但均應考慮該結構的整體性。 3.1.2 在加固設計中,若發現原砌體結構無圈梁和構造柱,或涉及結構整體牢固性部位無拉結、錨固和必要的支撐,或這些構造措施設置的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當,均應在本次的加固設計中,予以補足或加以改造。否則,加固設計無效。 3.1.3 加固后砌體結構的安全等級,應根據結構破壞后果的嚴重性、結構的重要性和加固設計使用年限,由委托方與設計方按實際情況共同商定。 3.1.4 砌體結構的加固設計,應與實際施工方法緊密結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新增構件及部件與原結構連接可靠,新增截面與原截面粘結牢固,形成整體共同工作;并應避免對未加固部分,以及相關的結構、構件和地基基礎造成不利的影響。 3.1.5 對高溫、高濕、低溫、凍融、化學腐蝕、振動、溫度應力、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影響因素引起的原結構損壞,應在加固設計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對策,并按設計規定的順序進行治理和加固。 3.1.6 砌體結構的加固設計,應綜合考慮其技術經濟效果,既應避免加固適修性很差的結構,也應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換。 注:適修性很差的結構,指其加固總費用達到新建結構總造價70%以上的結構,但不 包括文物建筑和其他有歷史價值或藝術價值的建筑。 3.1.7 對加固過程中可能出現傾斜、失穩、過大變形或坍塌的砌體結構,應在加固設計文件中提出有效的臨時性安全措施,并明確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3.1.8 砌體結構的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3 1 結構加固后的使用年限,應由業主和設計單位共同商定; 2 一般情況下,宜按30年考慮;到期后,若重新進行的可靠性鑒定認為該結構工作正常,仍可繼續延長其使用年限; 3 對使用膠粘方法或摻有聚合物加固的結構、構件,尚應定期檢查其工作狀態。檢查的時間間隔可由設計單位確定,但第一次檢查時間不應遲于10年。 3.1.9 未經技術鑒定或設計許可,不得改變加固后砌體結構的用途和使用環境。 3.2 設計計算原則 3.2.1 砌體結構加固設計采用的結構分析方法,在一般情況下,應采用線彈性分析方法計算結構的作用效應,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的有關規定。 3.2.2 加固砌體結構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設計、驗算: 1 結構上的作用,應經調查或檢測核實,并應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和要求確定其標準值或代表值,若此項工作已在可靠性鑒定中完成,宜加以引用。 2 被加固結構、構件的作用效應,應按下列要求確定: 1)結構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和構造狀況; 2)作用效應組合和組合值系數以及作用的分項系數,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確定,并應考慮由于實際荷載偏心、結構變形、溫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內力。 3 結構、構件的尺寸,對原有部分應采用實測值;對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設計文件給出的名義值。 4 原結構、構件的砌體抗壓強度和受力鋼筋抗拉強度標準值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1)當原設計文件有效,且不懷疑結構有嚴重的性能退化時,可采用原設計的標準值; 4 2)當結構可靠性鑒定認為應重新進行現場檢測時,應采用檢測結果推定的標準值。 5 加固材料的性能和質量,應符合本標準規范第4章的規定;其性能的標準值應按本規范第3.2.3條確定;其性能的設計值應按本規范各相關章節的規定采用。 6 驗算結構、構件承載力時,應考慮原結構在加固時的實際受力狀況,包括加固部分應變滯后的特點,以及加固部分與原結構共同工作程度。 7 加固后改變傳力路線或使結構質量增大時,應對相關結構、構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礎進行必要的驗算。 8 地震區結構、構件的加固,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尚應復核其抗震能力;不應存在因局部加強或剛度突變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時,還應考慮結構剛度增大而導致地震作用效應增大的影響。 注:本規范的各種加固方法,一般情況下可用于結構的抗震加固,但具體采用時,尚 應在設計、計算和構造上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行業標準《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 11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地震災后建筑鑒定加固技術指南》的規定和要求。 3.2.3 加固材料性能的標準值(fk),應根據抽樣檢驗結果按下式確定: fk=mf–k·s (3.2.3) 式中mf ——按n個試件算得的材料強度平均值; s ——按n個試件算得的材料強度標準差; k ——與?、c和n有關的材料強度標準值計算系數,由表3.2.3查得; ? ——正態概率分布的下分位數;根據材料強度標準值所要求的95%保 證率,應取?=0.05; c ——檢測加固材料性能所取的置信水平(置信度),一般對鋼材,可取 c=0.90;對混凝土和木材,可取c=0.75;對砌體,可取c=0.60;對其他材料,由本規范有關章節作出規定。
墻柱模板加固規范
柱墻模板加固規范:
砌體結構墻體加固有哪些措施
直接加固的一般方法有:
1、加大截面加固法
該法施工工藝簡單、適應性強,并具有成熟的設計和施工經驗;適用于梁、板、柱、墻和一般構造物的混凝土的加固;但現場施工的濕作業時間長,對生產和生活有一定的影響,且加固后的建筑物凈空有一定的減小。
2、置換混凝土加固法
該法的優點與加大截面法相近,且加固后不影響建筑物的凈空,但同樣存在施工的濕作業時間長的缺點;適用于受壓區混凝土強度偏低或有嚴重缺陷的梁、柱等混凝土承重構件的加固。
3、有粘結外包型鋼加固法
該法也稱濕式外包鋼加固法,受力可靠、施工簡便、現場工作量較小,但用鋼量較大,且不宜在無防護的情況下用于600C以上高溫場所;適用于使用上不允許顯著增大原構件截面尺寸,但又要求大幅度提高其承載能力的混凝土結構加固。
4、粘貼鋼板加固法
該法施工快速、現場無濕作業或僅有抹灰等少量濕作業,對生產和生活影響小,且加固后對原結構外觀和原有凈空無顯著影響,但加固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膠粘工藝與操作水平;適用于承受靜力作用且處于正常濕度環境中的受彎或受拉構件的加固。
5、粘貼纖維增強塑料加固法
除具有粘貼鋼板相似的優點外,還具有耐腐濁、耐潮濕、幾乎不增加結構自重、耐用、維護費用較低等優點,但需要專門的防火處理,適用于各種受力性質的混凝土結構構件和一般構筑物。
6、繞絲法
該法的優缺點與加大截面法相近;適用于混凝土結構構件斜截面承載力不足的加固,或需對受壓構件施加橫向約束力的場合。
7、錨栓錨固法
該法適用于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C60的混凝土承重結構的改造、加固;不適用于已嚴重風化的上述結構及輕質結構。
間接加固的一般方法有:
1、預應力加固法
該法能降低被加固構件的應力水平,不僅使加固效果好,而且還能較大幅度地提高結構整體承載力,但加固后對原結構外觀有一定影響;適用于大跨度或重型結構的加固以及處于高應力、高應變狀態下的混凝土構件的加固,但在無防護的情況下,不能用于溫度在600C以上環境中,也不宜用于混凝土收縮徐變大的結構。
2、增加支承加固法
該法簡單可靠,但易損害建筑物的原貌和使用功能,并可能減小使用空間;適用于具體條件許可的混凝土結構加固。
與混凝土結構加固改造配套使用的技術一般有:
1、托換技術
系托梁(或桁架,以下同)拆柱(或墻,以下同)、托梁接柱和托梁換柱等技術的概稱;屬于一種綜合性技術,由相關結構加固、上部結構頂升與復位以及廢棄構件拆除等技術組成;適用于已有建筑物的加固改造;與傳統做法相比,具有施工時間短、費用低、對生活和生產影響小等優點,但對技術要求較高,需由熟練工人來完成,才能確保安全。
2、植筋技術
系一項對混凝土結構較簡捷、有效的連接與錨固技術;可植入普通鋼筋,也可植入螺栓式錨筋;已廣泛應用于已有建筑物的加固改造工程,如:施工中漏埋鋼筋或鋼筋偏離設計位置的補救,構件加大截面加固的補筋,上部結構擴跨、頂升對梁、柱的接長,房屋加層接柱和高層建筑增設剪力墻的植筋等。
3、裂縫修補技術
根據混凝土裂縫的起因、性狀和大小,采用不同封護方法進行修補,使結構因開裂而降低的使用功能和耐久性得以恢復的一種專門技術;適用于已有建筑物中各類裂縫的處理,但對受力性裂縫,除修補外,尚應采用相應的加固措施。
4、碳化混凝土修復技術(還不成熟)
系指通過恢復混凝土的堿性(鈍化作用)或增加其阻抗而使碳化造成的鋼筋腐蝕得到遏制的技術。
5、混凝土表面處理技術
系指采用化學方法、機械方法、噴砂方法、真空吸塵方法、射水方法等清理混凝土表面污痕、油跡、殘渣以及其它附著物的專門技術。
6、混凝土表層密封技術
系指采用柔性密封劑充填、聚合物灌漿、涂膜等方法對混凝土進行防水、防潮和防裂處理的技術。
7、其它技術
如結構、構件移位技術、調整結構自振頻率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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