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抗震設計規范(鋼結構抗震構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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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各位分享鋼結構抗震設計規范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鋼結構抗震構造措施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并談談你對結構抗震措施的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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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抗震設防總體要求有哪些,分別加以詳細闡述。并談談你對結構抗震措施的一些了解。
抗震設防總體要求:
1、達到抗震性能設計準則的標準要求。
2、符合抗震設計規范的要求。
3、設防類別符合規定。
4、設防烈度符合規范規定。
高度超過規定的錯層結構,塔體顯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連體結構,同時具有帶轉換層、帶加強層、錯層、連體四種類型中兩種以上的復雜結構,高度超過《高層混凝土結構規程》A級且轉換層位置超過規定層數以及高度超過A級且水平和豎向均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筑工程。
相關規定: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計劃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現行抗震鑒定標準進行抗震鑒定:
(一)《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甲類和乙類建筑工程。
(二)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房屋建筑工程。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
鋼結構抗震在哪本規范可以找到相關條款?
1、《GB 50017-2003 鋼結構設計規范》,這是鋼結構規范,總則第三條中由“在地震區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 18306 和《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GB 50191 的規定”。
2、《GB50011-20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 ,第八章,第九章,有相關內容。是建筑抗震專門規范。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多層和高層鋼結構房屋·計算要點】
8.2.1 鋼結構應按本節規定調整地震作用效應,其層間變形應符合本規范第5.5節的有關規定;構件截面和連接的抗震驗算時,凡本章未作規定者,應符合現行有關結構設計規范的要求,但其非抗震的構件、連接的承載力設計值應除以本規范規定的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
8.2.2 鋼結構在多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對不超過12層的鋼結構可采用0.035,地超過12層的鋼結構可采用0.02;在罕遇地震下的分析,阻尼比可采用0.05。
8.2.3 鋼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的內力和變形分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結構應按本規范第3.6.3條規定計入重力二階效應。對框架梁,可不按柱軸線處的內力而按梁端內力設計。對工字形截面柱,宜計入梁柱節點域剪切變形對結構側移的影響;中心支撐框架和不超過12層的鋼結構,其層間位移計算可不計入梁柱節點域剪切變形的影響。
2 鋼框架-支撐結構的斜桿可按端部鉸接桿計算;框架部分按計算得到的地震剪以調整系數,達到不小于結構底部總地震剪力的25%和框架部分地震剪力最大值1.8倍二者的較小者。
3 中心支撐框架的斜桿軸線偏離梁柱軸線交點不超過支撐桿件的寬度時,仍可按中心支撐框架分析,但應計及由此產生的附加彎矩;人字形和V形支撐組合的內力設計值應乘以增大系數,其值可采用1.5。
4 偏心支撐框架構件內力設計值,應按下列要求調整:
1) 支撐斜桿的軸力設計值,應取與支撐相連接的消能梁段達到受剪承載力時支撐斜桿軸力與增大系數的乘積,其值在8度及以下時不應小于1.4,9度時不應小于1.5。
2) 位于消能梁段同一跨的框架梁內力設計值,應取消能梁段達到受剪承載力時框架梁內力一增大系數的乘積,其值在8度及以下時不應小于1.5,9度時不應小于1.6。
3) 框架柱的內力設計值,應取消能梁段達到受剪承載力時柱內力與增大系數的乘積,其值在8度及以下時不應小于1.5,9度時不應小于1.6。
5 內藏鋼支撐鋼筋混凝土墻板和帶豎縫鋼筋混凝土墻板應按有關規定計算,帶豎縫鋼筋混凝土墻板可僅承受水平荷載產生的剪力,不承受豎向荷載產生的壓力。
6 鋼結構轉換層下的鋼框架柱,地震內力應乘以增大系數,其值可采用1.5。
8.2.4 鋼框架梁的上翼緣采用抗剪連接件與組合樓板連接時,可不驗算地震作用下的整體穩定。
8.2.5 鋼框架構件及節點的抗震承載力驗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節點左右梁端和上下柱端的全塑性承載力應符合式(8.2.5-1)要求。當柱所在樓層的受剪承載力比上一層的受剪承載力高出25%,或柱軸向力設計值與柱全截面面積和鋼材抗拉強度設計值乘積的比值不超過0.4,或作為軸心受壓構件在2倍地震力下穩定性得到保證時,可不按該式驗算。
[gongshi]`∑W_(pc)(f_(yc)-N/A_c)≥η∑W_(pb)f_(yb)`[/gongshi][bianhao](8.2.5-1)[/bianhao]
式中`W_(pc)、W_(pb)`——分別為柱和梁的塑性截面模量;
N——柱軸向壓力設計值;
`A_c`——柱截面面積;
`f_(yc)、f_(yb)`——分別為柱和梁的鋼材屈服強度;
η——強柱系數,超過6層的鋼框架,6度IV類場地和7度時可取1.0,8度時可取1.0,8度時可取1.05,9度時可取1.5。
2 節點域的屈服承載力應符合下式要求:
[gongshi]`ψ(M_(pb1)+M_(pb2))//V_p≤(4//3)f_v`[/gongshi][bianhao](8.2.5-2)[/bianhao]
工字形截面柱
[gongshi]`V_p=h_bh_ct_w`[/gongshi][bianhao](8.2.5-3)[/bianhao]
箱形截面柱
[gongshi]`V_p=1.8h_bh_ct_w`[/gongshi][bianhao](8.2.5-4)[/bianhao]
3 工字形截面柱和箱形截面柱的節點域應按下列公式驗算:
[gongshi]`t_w≥(h_b+h_c)//90`[/gongshi][bianhao](8.2.5-5)[/bianhao]
[gongshi]`(M_(b1)+M_(b2))//V_p≤(4//3)f_v/γRE`[/gongshi][bianhao](8.2.5-6)[/bianhao]
式中`M_(b1)、M_(b2)`——分別為節點域兩側梁的全塑性受彎承載力;
`V_p`——節點域的體積;
`f_v`——鋼材的抗剪強度設計值;
ψ——折減系數,6度IV類場地和7度時可取0.6,8、9度時可取0.7;
`h_b、h_c`——分別為梁腹板高度和柱腹板高度;
`t_w`——柱在節點域的腹板厚度;
`M_(b1)、M_(b2)`——分別為節點域兩側梁的彎矩設計值;
γRE——節點域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取0.85。
注:當柱節點域腹板厚度不小于梁、柱截面高度之和的1/70時,可不驗算節點域的穩定性。
8.2.6 中心支撐框架構件的抗震承載力驗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支撐斜桿的受壓承載力應按下式驗算:
[gongshi]`N/(φA_(br))≤ψf/γRE`[/gongshi][bianhao](8.2.6-1)[/bianhao]
[gongshi]`ψ=1//(1+0.35λ_n)`[/gongshi][bianhao](8.2.6-2)[/bianhao]
[gongshi]`λ_n=(λ//π)sqrt(f_(ay)//E)`[/gongshi][bianhao](8.2.6-3)[/bianhao]
式中N——支撐斜桿的軸向力設計值;
`A_(br)`——支撐斜桿的截面面積;
φ——軸心受壓構件的穩定系數;
ψ——受循環荷載時的強度降低系數;
`λ_n`——支撐斜桿的正則化長細比;
E——支撐斜桿材料的彈性模量;
`f_(ay)`——鋼材屈服強度;
`γ_(RE)`——支撐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
2 人字支撐和V形支撐的橫梁在支撐連接處應保持連續,該橫梁應承受支撐斜桿傳來的內力,并應按不計入支撐支點作用的簡支梁驗算重力荷載和受壓支撐屈曲后產生不平衡力作用下的承載力。
注:頂層和塔屋的梁可不執行本款規定。
8.2.7 偏心支撐框架構件的抗震承載力驗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偏心支撐框架消能梁段的受剪承載力應按下列公式驗算:
當N≤0.15Af時
[gongshi]`V≤φ_ι^V//γRE`[/gongshi][bianhao](8.2.7-1)[/bianhao]
`V_ι=0.58A_wf_(ay) 或 V_ι=2M_(ιp)//a`,取較小值
`A_w=(h-2t_f)t_w`
`M_(ιp)=W_pf`
當N>0.15Af時
[gongshi]`V≤φ_(ιc)^v//γRE` [/gongshi][bianhao](8.2.7-2)[/bianhao]
`V_(ιc)=0.58A_wf_(ay)sqrt(1-[N/(Af)^2])`
或 `V_ι=2.4M_(ιp)[1-N//(Af)]/a`,取較小值
式中φ——系數,可取0.9;
V、N——分別為消能梁段的剪力設計值和軸力設計值;
`V_ι、V_(ιc)`——分別為消能梁段的受剪承載力和計入軸力影響的受剪承載力;
`M_(ιp)`——消能梁段的全塑性受彎承載力;
`a、h、t_w、t_f`——分別為消能梁段的長度、截面高度、腹板厚度和翼緣厚度;
`A、A_w`——分別為消能梁段的截面面積和腹板截面面積;
`W_p`——消能梁段的塑性截面模量;
`f、f_(ay)`——分別為消能梁段鋼材的抗拉強度設計值和屈服強度;
γRE——消能梁段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取0.85。
注:消能梁段指偏心支撐框架中斜桿與梁交點和柱之間的區段或同一跨內相鄰兩個斜桿與梁交點之間的區段,地震時消能梁段屈服而使其余區段仍處于彈性受力狀態。
2 支撐斜桿與消能梁段連接的承載力不得不于支撐的承載力。若支撐需抵抗彎矩,支撐與梁的連接應按抗壓彎連接設計。
8.2.8 鋼結構構件連接應按地震組合內力進行彈性設計,并應進行極限承載力驗算:
1 梁與柱連接彈性設計時,梁上下翼緣的端截面應滿足連接的彈性設計要求,梁腹板應計入剪力和彎矩。梁與柱連接的極限受彎、受剪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gongshi]`M_u≥1.2M_p`[/gongshi][bianhao] (8.2.8-1)[/bianhao]
[gongshi]`V_u≥1.3(2M_p/ι_n)且V_u≥0.58h_wt_wf_(ay)`[/gongshi][bianhao] (8.2.8-2)[/bianhao]
式中`M_u`——梁上下翼緣全熔透坡口焊縫的極限受彎承載力;
`V_u`——梁腹板連接的極限受剪承載力;垂直于角焊縫受剪時,可提高1.22倍;
`M_p`——梁(梁貫通時為柱)的全塑性受彎承載力;
`ι_n`——梁的凈跨(梁貫通時取該樓層信的凈高);
`h_w、t_w`——梁腹板的高度和厚度;
`f_(ay)`——鋼材屈服強度。
2 支撐與框架的連接及支撐拼接的極限承載力,應符合下式要求:
[gongshi]`N_(ubr)≥1.2A_nf_(ay)`[/gongshi][bianhao](8.2.8-3)[/bianhao]
式中`N_(ubr)`——螺旋連接和節點板連接在支撐軸線方向的極限承載力;
`A_n`——支撐的截面凈面積;
`f_(ay)`——支撐鋼材的屈服強度。
3 梁、柱構件拼接的彈性設計時,腹板應計入彎矩,且受剪承載力不應小于構件截面受剪承載力的50%;拼接的極限承載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gongshi]`V_u≥0.58h_wt_wf_(ay)` [/gongshi][bianhao] (8.2.8-4)[/bianhao]
無軸向力時
[gongshi]`M_u≥1.2M_p` [/gongshi][bianhao](8.2.8-5)[/bianhao]
有軸向力時
[gongshi]`M_u≥1.2M_(pc)` [/gongshi][bianhao](8.2.8-6)[/bianhao]
式中`M_u、V_u`——分別為構件拼接的極限受彎、受剪承載力;
`M_(pc)`——構件有軸向力時的全截面彎承載力;
`h_w、t_w`——拼接構件截面腹板的高度和厚度;
`f_(ay)`——被拼接構件的鋼材屈服強度。
拼接采用螺栓連接時,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翼緣
[gongshi]`nN_(cu)^b≥1.2A_ff_(ay)` [/gongshi][bianhao](8.2.8-7)[/bianhao]
且[gongshi]`nN_(vu)^b≥1.2A_ff_(ay)` [/gongshi][bianhao](8.2.8-7)[/bianhao]
腹板
[gongshi]`N_(cu)^b≥sqrt((V_u//n)^2+(N_M^b)^2)` [/gongshi][bianhao](8.2.8-8)[/bianhao]
且[gongshi]`Nbvu≥sqrt((V_u/n)^2+(N_M^b)^2)` [/gongshi][bianhao](8.2.8-8)[/bianhao]
式中`N_(cu)^b、N_(vu)^b`——一個螺栓的極限受剪承載力和對應的板件極限承壓力;
`A_f`——翼緣的有效截面面積;
`N_M^b`——腹板拼接中彎矩引起的一個螺栓的最大剪力;
n——翼緣拼接或腹板拼接一側的螺栓數。
4 梁、柱構件有軸力時的全截面受彎承載力,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工字形截面(繞強軸)和箱形截面
當`N/N_y≤0.13時
[gongshi]`M_(pc)=M_p`[/gongshi][bianhao](8.2.8-9)[/bianhao]
當`N/N_y>0.13時
[gongshi]`M_(pc)=1.15(1-N/N_y)M_p`[/gongshi][bianhao](8.2.8-10)[/bianhao]
工字形截面(繞弱軸)
當`N/N_y≤A_w/A時
[gongshi]`M_(pc)=M_p`[/gongshi][bianhao] (8.2.8-11)[/bianhao]
當`N/N_y>A_w/A`時
`M_(pc)={1-[(N-A_wf_(ay))//(N_y-A_wf_(ay))]^2}M_p` (8.2.8-12)
式中`N_y`——構件軸向屈服承載力,取`N_y=A_nf_(ayo)`
5 焊縫的極限承載力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對接焊縫受拉
[gongshi]`N_u=A_f^wf_u` [/gongshi][bianhao] (8.2.8-13)[/bianhao]
角焊縫受剪
[gongshi]`V_u=0.58A_f^wf_u` [/gongshi][bianhao](8.2.8-14)[/bianhao]
式中`A_f^w`——焊縫的有效受力面積;
`f_u`——構件母材的抗拉強度最小值。
6 高強度螺栓連接的極限受剪承載力,應取下列二式計算的較小者:
[gongshi]`N_(vu)^b=0.58n_fA_e^bf_u^b` [/gongshi][bianhao] (8.2.8-15)[/bianhao]
[gongshi]`N_(cu)^b=d∑tf_(cu)^b` [/gongshi][bianhao](8.2.8-16)[/bianhao]
式中`N_(vu)^b、N_(cu)^b`——分別為一個高強度螺栓的極限受剪承載力和對應的板件極限承壓力;
`n_f`——螺全連接的剪切面數量;
`A_e^b`——螺栓螺紋處有效截面面積;
`f_u^b`——螺栓鋼材的抗拉強度最小值;
d——螺栓桿直徑;
∑t——同一受力方向的鋼板厚度之和;
`f_(cu)^b`——螺栓連接板的極限承壓強度,取`1.5f_u`。
鋼結構設計都需要哪些規范
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01) (2006年版)
2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50010-2002)
3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7-2002)
4 《鋼結構設計規范》 (GB50017-2003)
5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08)
6 《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GB50003-2001)
7 《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 (JGJ 3-2002)
8 《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02、J220-2002)
9 《木結構設計規范》(GB50005-2003) (2005年版)
10 《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G D60-2004)
鋼結構廠房抗震幾級呀
現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對于單層鋼結構廠房是沒有明確抗震等級的,僅是對地震作用力進行了考慮,然后在不同的構件上針對不同的設防烈度給出了構造加強措施,而且對于輕鋼結構體系的廠房要求按專門規定執行。
地震區劃是根據可能的地震破壞程度和強地面運動參數的大小所做的地震區域劃分。地震安全性評價系指對具體建設工程區域或場地周圍的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活動性、地形變等的研究,采用地震危險性概率分析方法。
按照工程應采用的風險概率水準,科學地給出相應的工程規劃和設計所需要的有關抗震設防要求的地震參數和基礎資料。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即可作為該具體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
重大工程與生命線工程的地震破壞,危害性大,損失嚴重,有時會造成城市功能的癱瘓,因此,相對于一般的建筑結構,要求對重大工程與生命線工程提高相應的抗震設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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