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結構承重墻最小厚度(建筑的砌體規范)
1.編制依據,1.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1.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1.3《建筑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DBJ/T01-69-2003),1.4《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3)\2.材料要求,2.1磚、砌塊品種、規格、強度等符合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強度、容量等性能檢測報告,必須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磚、砌塊進場后應取及時樣做強度初試,復試鑒定合格后方可在用,作用于承重結構中的磚、砌塊還應按規定做有親身見證試驗,2.2
建筑的砌體規范
1.編制依據1.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1.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
1.3《建筑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DBJ/T01-69-2003)
1.4《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3)\2.材料要求
2.1磚、砌塊品種、規格、強度等符合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強度、容量等性能檢測報告。必須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磚、砌塊進場后應取及時樣做強度初試,復試鑒定合格后方可在用。作用于承重結構中的磚、砌塊還應按規定做有親身見證試驗。
2.2水泥:采用32.5Mpa及不超過水泥,水泥進場時本身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可以使用前對水泥的凝結時間、安定的生活性(燙煮法試驗合格)、強度通過初試,不合格后方可可以使用。主要用于承重結構中的水泥還應按規定做有見證試驗。
2.3砂:0.35-0.5mm的中砂,顆粒特別要求堅硬無比潔凈,不得成分有害物,含泥量不大于05%。
3.砌筑施工
3.1磚砌筑砂漿
3.1.1磚砌體砂漿質量要求
1、磚墻砌筑砂漿應試配可以確定和比。當砌筑砂漿的組成材料有變更時,其對付比應然后再可以確定。
2、砂漿現場拌制時,應常規機械均勻攪拌,各組分材料應區分重量計量。
3、水泥砂漿攪拌自投料完算起,充分攪拌時間不敢低于220h。
4、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充分攪拌后3h內用完,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達到30℃時,應在2h內用完。
3.1.2質量驗收
1、檢驗批確定:
同一類型、強度等級、250m3砌體、每臺攪拌機應收集一次做砂漿強度試塊,且一次不少于3組。主要是用于承重結構中的砂漿還應做有見證取樣強度試塊。
2、強度評定
同一整體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可以小于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不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整體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小于一組平均值前提是小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倍。當同一驗收批只能一組試塊時,該組試塊抗壓強度的平均值可以等于或大于設計強度等級所不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
3.2剪力墻結構工程
3.2.1基本要求
1、在墻體上留置調查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黎交接處墻面不應大于0500mm,洞口凈寬度不應最多1m。
2、豈能在下列選項中墻體或部位設置里腳手眼:
(1)120mm厚墻;
(2)過梁上與過梁成60о角的三角形范圍及過梁凈跨度1/2的垂直距離范圍內;
(3)寬度小于等于1m的窗間墻;
(4)砌體門窗洞口兩側200mm和轉角處450mm范圍內;
(5)梁或梁墊下非盈利組織會計左右500mm范圍內;
(6)設計不允許系統設置腳手眼的部位。
3.2.2砌體工程施工
1、工藝流程:
樓層放線→構造柱鋼筋綁扎→陰磚→砌體→構造柱模板、混凝土→頂板、圈梁鋼筋、模板、混凝土。
2、施工工藝:
(1)樓層放線:基礎抗壓條基(或樓板)能完成后,由測量員將工程的控制線引測到基礎(或樓板)上,接著用經緯儀將徹底軸線超測在基礎(或樓板)上,結果據圖紙尺寸放出外墻位置線、再控制線及構造柱位置線。
(2)構造柱鋼筋綁扎:按線根據情況結構預留構造柱鋼筋位置,先將縱向排列鋼筋與設置2鋼筋綁扎,然后再綁扎固定箍筋。
(3)磚砌體前1-2天應將磚去澆水微潤。
(4)墻體砌筑:
①立皮數桿:參照砌塊的高度、砂漿的厚度,可以設置皮數桿,每面墻體兩個,用以控制水平磚縫、門、窗洞口高度、圈梁位置、標高等。
②撂底:砌體前,參照磚或砌塊的尺寸和墻體長度接受排磚,確定每層磚的數量及半磚的位置。
③磚墻砌筑:參照皮數桿的控制線拉通線,磚砌體方法常規:一鏟灰、一塊磚、一揉壓、一灌縫。磚砌體時,先從構造柱腳又開始,馬牙槎先退槎后進槎,以保證構造柱腳為大斷面。每一個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得擅入最多30cm。上、下磚縫分開。
(5)構造柱模板、混凝土:
磚砌體至圈梁底下次,對構造柱鋼筋及砌體做,后再支模板、澆筑混凝土。
3.2.3質量要求
1、240mm厚承重墻的每層墻的最上一皮磚,磚砌體的階臺水平面及翻出層,應整磚丁砌。
2、砌體的灰縫應橫平豎直,厚薄均勻,水平灰縫厚度宜為10mm,但不應大于8mm,也不應大于012mm??v向設計灰縫不應會出現透明的縫、瞎縫和假縫。
3、砌體施工臨時間隔時間處補砌時,要將接槎處表面清理干凈,少澆水微潤,并填實砂漿,達到灰縫平直。
4、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體,嚴令禁止無靠譜措施的內外墻分砌施工方面。對肯定不能同時砌體而又要移送的臨時不知是什么原因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大于1垂直距離的2/3。
5、磚砌筑時,蒸壓磚或砌塊齡期不應大于28天。
3.2.4質量驗收
1、檢驗批劃分
砌體工程一般按施工流水段劃分檢驗批,施工前與監理單位協商,確認檢驗批數量。
2、驗收組織
詳情見《管理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措施》一節。
3、技術資料檢查
(1)磚或砌塊出廠合格證,強度等性能檢測報告、進場復試報告。
(2)水泥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
(3)砂復試報告。
(4)鋼筋質量證明書、復試報告。
(5)樓層平面放線記錄。
(6)構造柱、圈梁、拉結筋的隱蔽的地方驗收記錄。
(7)混凝土、砂漿和比得到通知單。
(8)混凝土、砂漿的強度試驗報告。
(9)檢驗批驗收記錄。
4、外觀質量檢查
(1)砌體所用材料品種、規格、強度及砂漿的強度,構造柱、圈梁的位置、數量設計文件要求。
(2)砌塊錯縫套管,搭砌長度不小于90mm,縱向設計通縫不大于02皮。
(3)墻體灰縫豐盈,砌體水平灰縫圓潤度≥80%,豎縫填進砂漿,再不有藍色透明縫、瞎縫、假縫。
(4)頂部與梁(板)的接縫松散,無松脫。
(5)構造柱、圈梁混凝土表面質量條件混凝土驗收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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