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管理標準)
第一步,可采用網絡圖的方式將公司的管理目標分解至分公司和項目部,確定每一項目部和工程的具體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應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形成,并做到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施工用電管理責任制度: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安全資料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反映一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的管理?
第一步,可采用網絡圖的方式將公司的管理目標分解至分公司和項目部,確定每一項目部和工程的具體安全管理目標。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應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形成,并做到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施工用電管理責任制度: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安全資料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反映一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四個分部。
安全資料的管理:首先各種規章制度你要寫好,并監督各項制度是否能落實下去,有了制度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就好管理了。對于分包單位你要寫好各種違章制度的處罰,及不文明施工的處罰條例。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什么
1、法律主觀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建設單位采購供應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符合合同的質量要求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竣工驗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檔案館。
2、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驗收工程資料工程資料的驗收應當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制定本規程。本規程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工程資料管理及相關附錄。
4、法律分析:河北省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對河北省的建筑工程資料的分類、修改、編制等進行方方面面的規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都必須依據這套規程來進行整理和保存。
河北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
河北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經組織審查,批準修訂后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為河北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為DB13(J)/T14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DB13(J)35—2002同時廢止。
河北省建筑資料管理規程2021
1、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管理原則,參與工程建設的有關各方應各自對本單位產生的工程資料負責并保證工程資料的可追朔性。
2、河北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3、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驗收工程資料工程資料的驗收應當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也可適用于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考核、評價。
5、第一條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抗震工作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6、工程資料包括從開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資料報送建設單位或城建檔案館全過程的圖紙,技術文件資料,資料管理由資料員負責。包括全過程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報批、歸檔。
《河北省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河北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2011年度省工程建設標準和標準設計第一批編制計劃的通知》(冀建質[2011]140號)要求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唐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站對《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DB13(J)35—2002進行了修訂。
法律主觀: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建設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符合合同的質量要求,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竣工驗收后依法移交城建檔案館。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材料設備的使用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推進建筑工程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1、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驗收工程資料工程資料的驗收應當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納入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管理。法律依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第一章 工程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質量的實際情況,并與工程進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歸檔。工程資料應字跡清晰并有相關人員及單位的簽字蓋章。
3、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均應執行本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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